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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添加时间:2022-05-19

    5月13日,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求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,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发展。

   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的评价。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、系统全面的原则,结合处理设施所在地域的气候、环境、资源、经济和文化等特点,对处理设施全寿命期内的水质达标、资源节约、安全稳定、运维便利、环境友好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。

    关于征求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    各市、县(市、区)建委(建设局),温州和绍兴市、县(市、区)综合行政执法局,各有关单位:

   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发展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征求各单位意见,请设区市收集汇总县(市、区)意见,有关单位直接反馈意见,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厅村镇处。

    联系人:潘继杨 联系电话:0571-81050830

    邮箱:jy151808@163.com

    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-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

    附件: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.pdf

  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
    2022年5月11日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2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3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4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5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6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7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8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9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0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1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2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3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4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5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6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7)

  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(征求意见稿)(图18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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